招生信息

武汉大学 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(MPAcc)专业学位招生简章
2008-06-13 00:00:00

  一、培养目标        会计硕士(MPAcc)专业学位教育面向会计职业,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,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、审计学、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,对会计实务有充分的了解,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、高素质、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。

  二、报考条件

 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(一般应有学位证书),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。

  三、报名方法        第一阶段:网上报名,7月上、中旬。

  第二阶段:现场报名,7月18-21日,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本科学历证书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到武汉大学进行缴费、照相及网上报名信息确认。

  (具体报名时间、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7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 http://www.gs.whu.edu.cn/ 公布)

  报名特别注意事项:

  1、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!

  2、考生网上报名成功,系统将自动生成《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》。

  3、考生在现场确认时,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、本科学历证书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。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。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,不得更改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。

  4、验证合格后缴纳报名费,报名费一经缴纳不办理退费手续。

  5、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,逾期不予办理。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,本次报名无效。

  6、现场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,不得委托他人代理。

  7、考生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,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。

  四、资格审查

 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。报考院系初审,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复查。国务院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随机抽查。

  审查材料:

  1、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份(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)。此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(或档案管理部门,下同)核准表中内容、填写推荐意见,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。

  2、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、本科毕业证书、学士学位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一份)。如考生持境外学历、学位报考,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,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。

 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,取消复试资格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
  五、考试方式及科目

  入学考试为初试、复试两个阶段。

  (一)初试 (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、身份证件)

  1、初试时间:2008年10月25日、26日(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)。

  2、考试科目:英语、综合知识,均为全国联考。

  3、考试大纲:考生可向出版社或在当地书店购买。

  英语: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》,(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,2005版)

  综合知识:《2008年会计硕士(MPAcc)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》(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2008版)

  (二)复试

  1、复试时间:另行通知。

  2、复试内容: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。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测试,重在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,由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具体组织。

  详情请于12月初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信息。

  六、录取原则        1、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,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。拟录取人数80,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(含复试),录取考生联考总分均分在全国的排名等情况,择优录取。

  2、录取调剂,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院校之间进行,不允许进行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。

  3、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  七、培养方式

  1、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,学习年限一般2.5年。

  2、委托培养,学习期间不转户口、人事关系等,工资、福利待遇、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。

  八、学位授予

  学习期满、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、成绩合格,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,符合其他有关要求,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,可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。

  九、考前培训

  五汉虹景培训中心创办之初即立足于把师资放在首位,以“一切为了考生,一切为了考入名校”为办学宗旨;办学六年以来,在专业硕士考前培训领域(MBA、MPACC、GCT)针对江城考生的实际特点,总结出一套科学严谨、行之有效的辅导方案,连续三年MPACC联考上线率高达90%以上,已为武汉各高校输送了3000多名优秀学员,现已与武汉各高校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。

  咨询电话:87858758   87858868    13986217895

  十、咨询和联系方式      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

  地 址: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     邮编:430072

  电 话:(027)68752332         传 真:(027)68752332

  网址: .edu.cnhttp://www.gs.whu

 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

  电话:(027)687534991,(027)68752120

  联系人:洪老师  罗老师网址: http://www.l-ren.com/

  咨询地点: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A111室

  深圳教学点:联系电话(0755)26588384  阮老师

  郑州教学点:联系电话(0371)65790391 潘老师

  上海教学点:联系电话(8621)54253789/64879837 杨老师

  网址:http://www.whu-sh.org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