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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大学2011年会计硕士(MPAcc)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2012-01-11 14:39:07
 

 

武汉大学2011年会计硕士(MPAcc)专业学位研究生

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
 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就2011年会计硕士(MPAcc)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复试的组织管理

1、武汉大学MPAcc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MPAcc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;指导复试小组进行面试考核;审核初录名单。

2、复试小组负责确定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、评分标准、程序,并具体组织实施。

3、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和MPAcc教育中心负责复试资格审查、复试的考务安排及录取协调等工作。

二、复试安排 

1、复试分数线

联考成绩须同时满足总分不低于160分、英语不低于40分。(复试名单见附件)

2、复试内容

政治理论:主要考察考生应用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等理论分析、解决中国现实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
专业综合素质:主要考察考生对财务、会计、审计等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,利用这些专业知识分析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以及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。

3、复试方法

政治理论:面试抽题及提问回答。考试要求合格,不计入复试总成绩。

专业综合素质:面试抽题及提问回答。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。

①工作人员事先将考生分组;

②考生随机抽题,进入面试。

4、复试程序

领取程序单——资格审查——交复试费——面试。(考生凭身份证、准考证和复试单参加面试)

5、复试时间地点

武汉:2012211

800——900 资格审查,地点:经济与管理学院二号门厅

9:00——1200 复试,地点:经济与管理学院C273

6、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交《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》资格审查表下载网址http://www.chinadegrees.cn/xwyyjsjyxx/zzgs/zzlkwsbm/考生登录后可下载(如图所示)。考生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),核准表中内容、填写推荐意见,并在电子照片加盖公章。考生还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、准考证、本科毕业证书、学士学位证书(以上四证证件均须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原件验证后退回)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最终取消学习资格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
7、复试费用

复试费100/

三、录取

1、录取原则

学院采取差额复试、择优录取原则,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平均后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。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2、总成绩的计算

总成绩=(初试综合÷2+初试英语)÷×80%+复试成绩×20%

四、其他

1、复试结束后将于20122月下旬上网公布总成绩、拟录取名单等信息。

2、我校原则上不接受校外调剂。

3、咨询电话:027-68752120

   网址:http://www.www.l-ren.com

2011年会硕在职复试名单
文件类型: .doc 87e01bea57a5a14a980a5cd55111807f.doc (66.50 KB)

2011年MPACC复试通知(定稿).doc
文件类型: .doc 6ae0136d1c46fd7c0fa84efe375854b6.doc (145.00 KB)